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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调控不放松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

发布于:2020-12-07 被浏览:3364次

来源:海外网络

不久前,人们参观了辽宁省大连世博会广场,购买商家展出的商品房。照片由刘德斌(人民视觉)

截至12月4日,安徽省铜陵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156%。图为铜陵市易安区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福安家园。郭闪灵(人民视野)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,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,规划“十四五”期间住房工作,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,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。业内人士指出,本次会议肯定了前期市场调控的效果,未来“房无投机”、“按市决策”的总体精神和政策不会改变。

“房住不炒”不会变

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10月份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统计数据显示,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涨幅保持稳定下降趋势,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.3%,比上个月低0.1个百分点。座谈会指出,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,各地区、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稳定地价、房价和预期的调控目标,坚持一城一市政策,强化城市主体责任,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,房地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
会议指出,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房屋用于居住、不用于投机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的定位,始终收紧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字符串,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,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。这是继今年7月24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之后,今年召开的第二次房地产相关工作座谈会。两个座谈会都提到“时刻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弦”。

中国社会科学院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、荣盛发展首席经济学家尹中立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可以看出,中央政府在前期已经肯定了市场调控的效果,必须继续坚持深化,政策方向不会改变。”

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,在房地产定位方面,将继续坚持“留而不炒”的定位;在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上,继续强调房地产不应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;在房地产调控方面,提出完善政策工具箱,再次印证了严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取向。

不搞“一刀切”

座谈会还指出,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,坚持不搞“一刀切”,鼓励和引导市政府因地制宜,完善住房保障模式,落实城市主体责任。

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,10月份,长三角和珠三角几个中心城市涨幅最高,涨幅居前五位的都来自这两个地区。前十名中,这两个地区占7。如果加上苏州、东莞等未纳入70个大中城市样本的城市,这两个城市群的数量会更加突出。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说,近年来,房地产市场的地区差异非常明显。这种差异的背后与经济基本面密切相关。近年来,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发达地区

尹中立指出,中国的房地产调控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。早年面对房价持续上涨,中央每年都要出台统一政策,用同样的政策来约束和监督,“一绳一尺度”,房价调控不会打折扣。“这次会议再次强调,要采取差异化措施,即城市政策的政策,不搞‘一刀切’,以避免政策干扰宏观经济的影响,目标是让整个市场和宏观经济运行更加平稳。”尹中立说。

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

最近,深圳楼市相继出现“众筹创新”、“持有炒房”等现象,代表着楼市投机的财富创造和冒险。11月30日,深圳市住建局局长、市委书记张表示,深圳市坚决贯彻“房为住,不为炒”的定位,坚决贯彻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,严格执行7月15日发布的“新深八条”。正在查处“代持炒房”案。一旦发现违法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尹中立指出,“炒新”行为本质上是套利行为,主要采取新房价格与二手房市场价格的差价,新房与二手房的差价来自限价政策。“如果政府进一步提高经济适用房比例,确保大多数公民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享受经济适用房租赁,上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。”尹中立说。

座谈会强调,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,完善基础制度和配套政策,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近日表示,要加快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,结合城市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,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。

尹中立说,目前,中国大多数城市的住房供需基本平衡,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。“优质住房的价格可能会上涨,这将扩大不同层次住房价格的差异。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,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,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可以不受商品房价格的影响。”(记者孔)

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(03版,2020年12月7日)

标签: 住房 房地产 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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